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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齡前節目設限 年底前實施

中時電子報/林上祚/台北報導 2012.05.05 00:00
由於部分學齡前兒童家長常抱怨電視標示「普級」的卡通出現裸露、抽菸、說髒話情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公布,研擬將兒童少年節目分級再細緻化,分為「二到八歲」、「八到十二歲」、「十二到十五歲」、「十五到十八歲」,不妥情節量化達一定點數,不得標示為學齡前收視,這項新規定,尚需舉行公聽會後,最慢今年底前實施。

對於目前非常受歡迎的卡通節目,例如海綿寶寶、蠟筆小新、海賊王等,到底該歸哪個等級,學齡前兒童到底能否收看,何吉森說,現在還很難說。

不過,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強調,上述卡通節目先前遭投訴不少,基於業者自律原則,NCC希望參考荷蘭作法,以該節目中是否出現特定元素或畫面?出現頻率又為何?量化為點數,業者以填問卷方式,由自己判斷節目到底該落在哪個等級。

何吉森表示,適合「學齡前」收視的節目,並不適合由業者逕行認定,NCC將委託媒體觀察基金會,辦理評選兒少優質節目,「推動優質兒少節目標章」,由公正第三方決定是否適合收視。

NCC委員翁曉玲表示,兒少專屬頻道已經夠少,為了保障兒少收視權益,系統台頻道變更,兒少節目質與量能否提升,將是重要考核指標,去年系統台東亞有線電視欲將Cartoon Network頻道撤下,即遭NCC否決,未來系統台若在第十八到廿五頻道區塊(闔家觀賞頻道)增加公益與知識性頻道,NCC評鑑時將加分。

翁曉玲表示,未滿三歲兒童過早接觸電視,將可能導致注意力發展不完全,NCC在兒少節目分級上,將宣導未滿三歲不宜收視,現有的節目分級制度,將從四級增加為五級,分成「二到八歲」(學齡前)、「八到十二歲」(保護一)、「十二到十五歲」(保護二)、「十五到十八歲」(輔導級)、限制級。

何吉森說,NCC先前徵詢教育心理學者,專家認為二年級以下小學生,是非判斷能力還不成熟,所以才建議八歲以下列為學齡前。

除了節目分級外,NCC也參考荷蘭規定,兒少節目若處理到成人議題,節目播出前必須標示特殊情節標示,例如暴力、驚嚇(含靈異)、性、歧視、毒品濫用與粗話。

何吉森表示,為配合新的分級制度,目前每天下午四點到晚上九點的普級播送時段,可能會隨台灣兒少生活作息現況,而有所調整,普級時段當中,是否要求播出一定時數「學齡前」兒童節目,則需要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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