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下列工作計畫依主管機關規定時程持續進行外,其餘工作計畫皆已完成:
A.完成相關內部控制(含財報報導流程及相關資訊系統)之調整:(預定101
年06月完成)。
B、依IFRSs規定編製民國101年比較財務報表。(4)、目前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編製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
產生之重大差異:
A、投資性不動產:
我國會計準則就投資性不動產未有相關規範,固定資產係以取得成本為
入帳基礎,惟得依法辦理重估價;採用 IFRSs後,投資性不動產若有充
分證據顯示存在持續性出租狀態,且能產生中長期穩定之現金流量者,
得以公允價值作為認定成本。
B、租賃收入:
我國會計準則就租賃收益是否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基礎認列收益未有相
關規範;採用 IFRSs後,來自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應按直線基礎於租賃
期間內認列為收益。若租約中有提及未來租金調整,需考量整體租賃期
間之總租金收入,並於租賃期間中平均分攤。
C、員工福利-退職後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依據原財務會計準則18號規定認列退休金費用等相關科目,其
精算損益不允許直接認列於權益項下,而需採用攤銷之方式。轉換至
IFRSs後,確定福利計劃之精算損益,將於發生期間立即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關於確定福利計劃之精算損益,IFRSs的首次採用者可選擇
採用豁免,合併公司擬於轉換日將所有累計精算損益認列為IFRSs之開
帳保留盈餘調整項目。採用
精算技術衡量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
後福利義務時,受各項精算假設之影響,其中有關折現率之採用,依我
國會計準則係以退休基金之長期平均報酬率或保險公司年金合約之隱含
利率為準;採用IFRSs後,上述折現率之採用,則係參考高品質公司債
之市場殖利率或政府公債殖利率。
D、員工福利-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我國會計準則就退職後福利以外之其他長期員工福利未有相關規範;採
用IFRSs後,亦應就該等福利計畫估計未來可能支付之義務,並將員工
因當期提供服務而預期增加之長期員工福利義務認列為當期損益。
E、員工福利-休假給付:
我國會計準則就累積帶薪假未有相關規範;採用IFRSs後,員工休假權
利如為累積給薪休假者,應於員工提供服務而增加未來給薪休假之權利
時認列。
F、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依現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本公司持有之未上市櫃公司
股票及興櫃公司股票係以成本衡量,惟依照IAS 39之規定,權益工具僅
在無活絡市場且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始能以成本衡量。
對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當該等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能可靠衡
量(亦即該等權益工具之合理公允價值估計數區間之變異性並非重大,
或於區間內各種估計數之機率能合理評估,並用以估計公允價值),應以
公允價值衡量。
G、遞延所得稅之分類及備抵評價科目:
依我國會計準則,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
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無相關之資產或負債者,依預期迴轉期間之長短劃
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採用IFRSs後,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一律分類
為非流動資產或負債。另,依照我國會計準則,遞延所得稅資產於評估其
可實現性後,認列相關備抵評價金額;採用IFRSs後,僅當所得稅利益很
有可能實現時始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不再使用備抵評價科目。(5)、採用IFRSs後對財務報告重要項目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
針對可能產生重大之會計差異,初步評估將使總資產增加1,023,965仟元、
總負債減少381,863仟元、股東權益增加1,405,828仟元,其主要影響項目
如下:
A、投資性不動產:淨值增加1,314,784仟元
B、租賃收入:淨值增加70,259仟元
C、員工福利-退職後確定福利計畫:淨值減少97仟元
D、員工福利-其他長期員工福利:淨值減少3,387仟元
E、員工福利-休假給付:淨值減少5,112仟元
F、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值增加29,381仟元(6)、評價作業方式,包括係自行評估或委託獨立評價人員評價及評價方法,並敘明
會計師複核意見內容:
A、評價作業方式:除下列評價方式係委託獨立評價人員評估外,其餘均由
本公司自行評估。
a、投資性不動產:係依不動產估價師出具之估價報告評估。
b、員工福利-退職後確定福利計畫及其他長期員工福利:係依精算師出
具之精算報告評估。
B、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呂莉莉會計師複核意見內容如下:
勤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為依據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日臺證治字第
○九九○○三六四七一號函令規定發布重大訊息,編製採用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後對首次轉換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日合併財務報告重要項目可能產生
之影響金額。上開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係勤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依
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一○○年十二月二十二
日公布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管會目前已認可之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所擬採用之會計政策,及依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擬選擇之會計政策
編製,嗣後可能因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
本會計師依據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日臺證治字第○九九○○三六四七一
號函令規定,對第一段所述之勤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編製之前開
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進行複核,並未發現前開資訊有重大違反之情事。(7)、若僅係評估或測試資料,則敘明未來實際數字可能有變動:
本公司及子公司係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目前已認可之IFRSs作為上開
評估之依據。惟上述現行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編製財務報表所使用之會計
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說明,均係依目前環境與狀況所作成之初步決
定,嗣後可能因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