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5/02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7元,總計新台幣159,477,505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擬議配發董事、監察人酬勞新台幣4,713,159元。(2)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14,139,476元。(3)俟101年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另訂配息基準日、發放日及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