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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免證所稅 財長:誤會大

中央社/ 2012.04.26 00:00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26日電)財政部長劉憶如今天多次強調,不對外資課證券交易所得稅的說法是很大的誤會,在台灣有辦公處所或有代表人的營利事業,個人無論是居住者或非居住者,都是課稅對象

劉憶如表示,外資不是免稅,很多人誤會。在台灣有辦公處所,或即使沒有辦公處所、但有代表人的營利事業,都要課稅。

劉憶如表示,境外法人才免稅。例如加州教師退休基金,在台灣沒有辦公處所,甚至可能從來沒有來台灣,看了報告就決定投資,此類投資人在國際的待遇都是免稅。

劉憶如表示,外國籍的個人也不是免稅。個人在台居住滿183天列為居住者,等同本國人繳稅;即使是非居住者,非就源扣繳的收入仍要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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