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於今天舉行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第3次例會,由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及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擔任召集人;台灣由梁國新主談,大陸則由其經合會首席代表、海協會特邀顧問蔣耀平主談。
梁國新於會後記者會時表示,為落實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第6條有關推動雙方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事宜,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在經合會平台經過多次溝通,現已針對這項議題的推動原則達成共識。
他說,初期將採循序漸進方式推動,目前雙方各自內部規定的作業程序已完成,並已於4月18日發布,正式啟動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
梁國新指出,雙方目前已有第一家經貿團體提出申請或準備中,台灣部分,台灣貿易中心已獲經濟部核准,並向陸方提出申請。
中國大陸方面,梁國新說,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也將向台灣提出申請。
梁國新表示,希望在完成相關申請審核作業後,能盡快爭取正式掛牌運作。
梁國新指出,未來雙方業務主管部門也將評估執行情形,針對新增互設辦事機構的經貿團體部分進行意見交換,以落實循序漸進推動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