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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看旺中案 NCC應全力維護言論自由

自由時報/ 2012.04.24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昨天立法院旺中案專案報告中,應邀出席的學者從言論自由、媒體集中化、資金來源及審查方式提出警訊,學者強調,台灣現在言論自由及媒體多元化得來不易,NCC要維護這個價值。

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表示,上週總統府發佈的國家人權報告指出,財團以雄厚資金擴大媒體版圖,造成媒體集中化的負面效果,另從國外經驗來看,大型媒體集團往往過度注重獲利,造成新聞品質下降、弱勢服務變少、地方新聞減少的負面效果。

旺中併購案中,包括全台灣三分之一收視戶的結合,掌握系統平台的業者,進一步掌握頻道上架權力,所以至今媒體對於旺中案報導相當沉默,尤其電子媒體方面更是明顯,電子媒體業者私下說不敢報,怕得罪旺中集團。

張錦華表示,旺中集團有出賣新聞給中國政府的事實,蔡衍明以外國人身分層層轉投資旺中併購案,資金來源也無法查明,蔡衍明擔任媒體集團負責人的適格性令人質疑。

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表示,NCC應全力保障言論自由,此案如果通過,旺中集團跨媒體經營產生言論集中化的累加性效果,不容忽視,同類型的大富併購案中,NCC基於保障言論自由,要求大富媒體不得經營新聞台及財經台,旺中案也可比照此一做法。而且旺中集團貸款比例太高,是否有餘力投資數位化建設,也讓人質疑。

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黃國昌強調,跨媒體的規範是全球重要議題,台灣的全國性平面報紙、電視、系統台也應該進行跨媒體規範,立法院應該參酌英國審查梅鐸旗下新聞集團報紙竊聽事件中,國會組成的獨立委員會進行的聽證程序及調查證據方式,進行旺中案的調查。

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表示,對於廣電媒體產業結構的管制,是為了達成言論自由的目的,言論自由是民主社會的根基,國外研究指出,當媒體產權結構越集中,言論集中的趨向就更明顯,掌握系統平台就是掌握通路,說平台跟內容無關的概念,試圖規避掉觀點多元化管制問題,是說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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