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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一光學: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4.23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23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6,5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5,00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暫定新台幣 40 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15%,計975,000股由員工認購,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8.公開銷售股數:現金增資發行股份總額10%,計650,000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總額之75%,計4,875,000股則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母公司之營運資金以及增資子公司。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主要內容包含發行條件、發行股數、募集總金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以及必要時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基準日,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普通股份相同。(4)本案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示或法令修訂而需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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