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楓里沒有活動中心,縣市合併前,當時的大雅鄉長吳顯森編列二千五百萬元,利用神林南路的停車場用地,新建活動中心暨停車場,讓里民有活動空間,同時解決周邊停車問題。
但合併一年多,活動中心暨停車場預定地只用鐵皮圍起來,一直沒有施工。雅楓里民說,原本以為動工一年多後就有活動中心可用,沒想到至今沒有動靜,這樣看來,合併後政府的效率似乎沒有更好,否則怎麼會已動工的工程遲未施工?
大雅區長:將變更設計
市議員吳顯森也批評,「合併後市府的效率真的很差,如果是過去的鄉公所來主導,一定可以如期完工」,去年建照到期,二千五百萬元預算差點無法辦理保留,還好他邀集交通局、區公所等單位協商,才保留這筆錢。
大雅區長李政峰解釋,合併前申請到建照,當時縣府正進行多目標停車場審核,合併後案件重審,交通局等單位認為,多目標停車場應興建六層樓以上,才具有多目標功能,受限於經費,僅能興建兩層樓,不符合多目標規定,才一直無法施工。經協調後,區公所決定變更設計,兩層樓都做為停車場,再把停車場辦公室設計為可開放式空間,讓雅楓里民也可以使用,做為權宜變通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