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現有113席立法委員,被提名人要跨越立法院同意門檻,須拿到至少57票同意票。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1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行使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全體立委1/2以上之同意通過;同意權行使結果,由立法院咨復總統。如被提名人未獲同意,總統應另提他人咨請立法院同意。1010413
立法院現有113席立法委員,被提名人要跨越立法院同意門檻,須拿到至少57票同意票。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1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行使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全體立委1/2以上之同意通過;同意權行使結果,由立法院咨復總統。如被提名人未獲同意,總統應另提他人咨請立法院同意。1010413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