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以上產婦 婦嬰險不給保

台灣好新聞/
14 年前
iLife100/台北報導

龍年生子潮,今年預估會有近21萬名新生兒報到,不少準媽媽搶買婦嬰險及胎兒險。但保險業者表示,孕婦越高齡,壽險公司的承保風險越高,因此胎兒險的婦女投保年齡只承保到42歲,太高齡產婦不保。至於懷孕周數超過30周也不保。

國際紐約人壽表示,所謂婦嬰險,就是「婦女險加上胎兒險」的組合,婦嬰險主要保障「懷孕的母體和未出生的胎兒」,但胎兒險只保障「嬰兒」。

婦嬰險的保障範圍,除了母體懷孕、妊娠期併發症、生產過程風險,還包括嬰兒先天性重大殘缺等保障;但胎兒險只保障嬰兒先天性重大殘缺等疾病。

業者表示,目前市售醫療險給付項目,多已涵蓋懷孕相關疾病,因此婦女投保應以醫療險為主,有餘力再投保婦嬰險。不過若婦女在懷孕後才投保醫療險,當次懷孕發生的理賠事故,將會被「排外」,不予保障;建議有懷孕計畫的女性,最好能在懷孕前就投保醫療險,讓保障可以涵蓋到懷孕妊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