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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荃: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26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2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91號2樓(成旅晶贊飯店-星空廳)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一00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一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一00年度間接投資大陸執行情形報告。   (四)本公司一00年度對外背書保證情形。   (五)本公司一00年度資金貸與他人情形。 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一00年營業報告書及年度各項決算表冊。   (二)承認一00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一)討論一0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二)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三)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四)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五)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四、選舉事項:   (一)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討論事項:   (一)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六、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2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辦法相關規定,本公司無擔保   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起迄日期:101/04/24~101/06/22。 二、依公司法第172-1、192-1條規定,受理股東常會提案及獨立董事侯選人提名期   間及處所:自101年4月11日至101年4月20日下午四時前,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   常會之提案及提名,將提案或提名函件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新北市淡水區中   正東路一段3巷9號9樓,聯絡人:楊謹華,電話:02-26201000分機308。郵寄   者以提案或提名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   件」、「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等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以供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三、依據公司法192-1條及本公司公司章程,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規定:   (1)應選獨立董事名額:2名。   (2)提名人應檢附文件:被提名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學歷、經歷、當選後     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 四、100年度盈餘分派內容將另於開會前40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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