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2年03月21日公司名稱:樂士(1529)主 旨:本公司召開減資說明記者會事宜發言人:曾金池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1/03/212.公司名稱:樂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6.因應措施:提請101年股東常會討論。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為改善財務結構及公司發展之需,擬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減少資本1,248,544,610元,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2,497,089,22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1,248,544,610元,每仟股減除500股(即減資比率為50%)。(2)本次減資案,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及辦理減資作業之相關事宜,若因事實需要、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時,授權董事會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