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張欽/台北報導】
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施姓偵查佐涉嫌侵占刑案扣案贓款54萬元案,今天指揮廉政署及警政署政風室等搜索施姓警員的住家及警備隊待勤室等6處,經檢察官連夜複訊後,除證人及被告方姓男子均請回,認定施姓警員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嫌,並諭知施男1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嚴正聲明將秉持勿枉勿縱態度嚴辦,以正風紀。
士林地檢署指出,本案是由北市警局南港分局發現施姓偵查佐就110年間偵辦刑案時,所扣案的贓款54萬餘元遲延繳庫且有異常,於是函報檢方偵辦,經檢察官主動指揮廉政署、警政署政風室深入追查,積極蒐集相關事證,並於今天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施姓警員在南港分局的辦公室、住家及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等6處,並帶回施男、同案被告方姓男子及相關證人等6人。
檢方訊後認為,除證人及被告方姓男子均請回外,因認被告施姓員警涉犯貪污罪而諭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南港分局指出,111年3月辦理刑案證物稽核工作時,發現時任偵查隊偵查佐施姓警員於110年8月間偵辦該刑事案時,發生扣案現金延遲繳庫,施員雖於111年3月將相同金額的現金約50餘萬元繳庫,但面額組成與扣押時所載不符,於是主動自檢查辦。
南港分局還指出,111年3月31日依涉嫌《湮滅證據》等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並於第一時間將施員改調行政警察加強管考,今天經檢察官指揮廉政署、警察局政風室及南港分局搜索並約談施員住家及警備隊待勤室,對相關人員實施偵詢,將全力配合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