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表示,林姓被害人到葉永科(51歲)涉嫌經營的賭場輸了200萬元,葉永科涉嫌教唆手下到林男家中潑漆並強押逼簽本票,林姓被害人因不堪被暴力逼債,燒炭自殺獲救後避居國外。
檢警說,葉永科受委託處理3000多萬債務糾紛,被害人因案未出庭被通緝,被警方送到法院開庭後,葉永科等人膽大妄為,夥同手下直接在法院外面,涉嫌將被害人押到苗栗縣竹南地區汽車旅館拘禁4天,被害人因心生畏懼,簽立本票後才獲釋。
另外,葉永科的手下因為替人頂罪入獄,出獄後不滿未拿到安家費,涉嫌強押被害人逼迫交付財物;通霄警方說,葉永科等犯罪集團也涉嫌經營網路運動簽賭、地下錢莊、酒店圍事等。
經過8個月的蒐證,苗栗地檢署檢察官林俊杰昨天指揮刑事局偵2隊與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苗栗縣通霄警分局、台中市警局第4分局等單位,將葉永科等10名集團成員逮捕到案,起出帳冊、本票、手機、存摺等證物;但葉永科和集團成員都否認不法,警方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等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