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2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中壢市東園路37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承認100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定於101年4月23日起至101年 5月2日止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 期間依規定辦理提案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受理提案處所:特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壢市東園路37號 電話:03-4634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