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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經營 攸關森林系存廢

中時電子報/姜保真 2012.03.19 00:00
  日前潘富俊教授在貴版發表〈林務局還有必要存在嗎〉質疑林務局角色定位。而隔日林務局局長回應潘富俊教授的投書,實在令人失望。筆者也就此一問題提出看法。   潘富俊教授的質疑,是指出當前台灣林業經營方向的偏頗,並不是說完全不要森林遊樂。林務局的主體業務不應該只是經營森林遊樂區,也應該涵蓋各主要國家的林業經營項目,那就是造林伐木,而且這才是正業。森林系師生理論上應該有正確的知識與能力,從事合理化的造林伐木工作。完全禁止伐木以滿足少數保育人士的不當籲求,不過是一種媚俗的卑躬屈膝。同時,也扭曲了林業的普世價值。   潘教授筆下的培育森林,一方面可為台灣社會提供部分的木材需求,一方面也促進森林更新。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有正常的林業經營,「造林伐木」不應該與「盜林」、「濫伐」、「破壞水土保持」畫上等號。否則我們日常生活中到處可見的木質建材與紙張是何處而來?難道都是外國盜林濫伐而來的嗎?李局長的回答給人有一種故意雞同鴨講的巧辯之感。   其次,我們不否認在當前台灣社會推廣森林遊樂有其社會價值,也確有需求。但是現在的諸多森林遊樂區經營管理權都掌握在「林業人」手裡;這些林業人所接受的專業教育,乃至他們進入公職服務的管道-高普考試,都是通過諸如樹木學、育林學、森林經營等等傳統科目的考試。這些專業訓練在當前台灣林業界已無多大發揮之地;反之,林業人並沒有接受餐旅管理、遊憩及育樂經營等足夠專業的教育與訓練。   一個依賴背誦樹木拉丁學名考取公職的林業人,叫他經營一座座落在森林中的旅館,其實是很難勝任的。這其實也是潘教授質疑所在;如果只是搞自然解說與森林遊樂,林務局的業務職掌的確可以移交其他單位。   再者,這麼小的台灣,林業的有形產值(木材)占全部農產品產值的比例不到百分之一,卻有七所大學的森林系組存在。即使有大學將森林系媚俗的改名,換湯不換藥,這些森林系學子所接受的專業教育,在台灣社會是無用武之地的;對國家資源是浪費,對青年學子是虛擲青春。其實就在鄰近的東南亞,確實還有不少林業工作機會,諸如紙廠、家具廠、從事造林伐木的林業公司,但是台灣青年的外語能力不好、吃不了苦,看不上外商所能提供不太高的薪資,幾乎很少人願意赴海外工作。   台灣青年學生的困局,森林系只是其中一角冰山。我們的高等教育需要大刀闊斧改革了。(作者為中興大學農業暨自然資源學院學術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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