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無門 男子板檢前自焚被阻

中時電子報/唐嘉邦/新北市報導
發布:(台灣時間) 資料更新:(台灣時間)
男子蔡明洋十八日傍晚,在板橋地檢署報到櫃檯前,全身潑灑汽油,欲點打火機自焚,被值班法警及熱心民眾發現阻止。蔡男供稱,女友用他的電腦PO援交訊息,導致他被判刑四個月,他屢次申訴都沒人受理,才會想以自焚的方式喚起注意。

男子蔡明洋(卅二歲)昨天下午五點打一一○報案指稱,他要在晚間六點至七點間到板橋地檢署自焚,土城警分局接獲通知,派出巡邏員警到大門外守候。

傍晚五點半,蔡男就騎著機車持一桶汽油到現場附近,他先在門口外將汽油淋在身上後,悄悄走進地檢署大門,一路來到交保窗口前,正準備要拿出打火機點燃,被眼尖的法警發現,一把搶下他手中的打火機,熱心民眾則趕快跑去通知守在門外的派出所員警,合力將蔡男制伏。蔡男隨即被帶進法警室,他供稱自己去年六月才剛出獄,但隨即被女友冒用電腦IP位址刊登援交訊息,導致違反兒少性交易條例,二月被台北地院判處徒刑四個月。

另外,他還指出,女友會在網路上從事援交,懷疑是被某色情網站誘拐,因此他向北市萬華警分局華江派出所報案,沒想到從派出所、北市刑大到電信警察等單位都互相推諉,沒人願意受理。蔡男還說,昨天他先到台北地檢署表達訴求,但因為沒有人理他,才會選擇買汽油到板檢自焚,希望能以死明志,並引起重視重啟調查,還他清白。由於蔡男情緒激動,說話語無倫次,供詞反覆讓員警無所適從,土城警方只好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