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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正國遷戶籍與母同住

中時電子報/文/唐嘉邦 2012.03.14 00:00
前天假釋出獄的顏正國,按照規定,在出獄24小時內向戶籍地地檢署及管區派出所報到。昨他乘坐友人機車到板橋地檢署報到,與家人相處一晚後,他神情愉悅,但不願多談,「在監獄十多年,讓我靜一下,現在我多講多錯。」板檢說,他戶籍地在基隆市,因想與住在三重的母親同住,未來會將戶籍遷入新北市,於是改到板檢報到,每個月都需到觀護人室受訪,直到假釋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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