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古德(George A.Nicoud III)律師今天出席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主辦美國「海外反貪污行為法」與「反托辣斯法」對台灣企業影響力之實務與對應策略研討會,接受中央社採訪時,提出上述看法。
他強調,美國政府以原告身分指控面板廠涉違反「反托辣斯法」,面板廠是被告,但美政府不會直接認定面板廠是否違法,仍須陪審團來決定,台灣企業應在平常多留意美國法律規範,以確保自身權益。
對台韓面板廠遭美指控涉違反「反托辣斯法」,遭指控面板廠均認罪協商,並繳交罰款、主管赴美服刑,僅友達堅不認罪,強調絕無操縱價格,其他面板廠是為了便宜行事,以利維持公司正常營運,採取的不得已做法,對此,尼古德仍表示,不能就個案評論。
對於台灣企業面臨美國反托辣斯法該如何因應,尼古德建議,企業平常就應多了解美國法律,評估進入美國市場須面臨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