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活動的法律界代表表示,非核家園是人權,核能電的設置及運轉,不管是對人民的生命或健康、生態環境都有相當高的風險,這種攸關最根本而重要的人權,根本不該為了區區幾度電力的增加而被犧牲。
台大法學副教授張文貞表示,兩公約所保障的人權,已成為我國法律體系的一部分,對於這些人權,政府不但不可以侵害,還必須積極保障,非核家園的實現,也是政府對人民的責任。
會後,法界人士批評政府不僅忽略兩公約對人民健康的保障,甚至還有許多違反人權的不適宜法令,仍未修法。如對被逮捕的人上手銙、侯訊人拒絕夜間訊問但被關在拘留所、刑事訴訟三審不需強制辯護、言詞辯論等,都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但這些失效的法令,主管機關竟還在延用,應立即修法。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痛批,最高法院開庭不公開辯論,不僅違反公約精神,也是違憲,司法院應該直接引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變更三審法院的審判體制,以符合世界人權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