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09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36,409,560元(每股新台幣1.2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擬議配發員工紅利新台幣6,637,444元,以現金發放。(二)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900,000元,以現金發放。(三)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及董監事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