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3/032.公司名稱:寶來曼氏期貨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寶來曼氏2月份自結稅前淨利 28,375 仟元,每股稅前淨利 0.22 元,累計今年稅前淨利 49,911 仟元,累計每股稅前淨利 0.38 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