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土庫鎮農會總幹事黃萬聰表示,該農藥並非農會販售品項,是農民反映因農耕需要,必須使用該款農藥,農會基於幫助農民立場,才請藥商「調貨」寄賣,農會人員一時未察誤賣,發現錯誤後,農會已緊急向農民說明,並與農民達成和解,由廠商負責賠償,數量只有數瓶。
土庫農會︰純屬個案
黃萬聰強調,該事件屬個案,農會已深刻檢討,要求所屬進行相關業務時,務必小心謹慎,不得再發生相同情事。
雲林縣政府二月十四日接獲農民反映,土庫農會銷售的農藥「穩剋蟲」有問題,農業處昨天表示,日前到該農民的田間進行調查,發覺農會銷售的農藥竟沒有農藥許可登記證字號,即俗稱偽農藥,縣府將追查生產工廠,並依違反農藥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給予工廠撤銷農藥販賣資格等處罰。
農業處長呂政璋表示,縣府一直在教導農民合理用藥,沒想到問題竟出現在接受政府補助與輔導最多的農會身上。
雲林縣長蘇治芬表示,將指示全面清查二十鄉鎮市農會販售的農藥,追查土庫農會責任,也請政風處協助調查,並將相關事證移送地檢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