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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射筆空襲澳警 台男判緩刑

自由時報/ 2012.02.29 00:00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去年底在澳洲雪梨跨年時以雷射筆射向澳洲空中巡警,而遭到逮捕起訴的廿七歲台灣男子張育維(Yu-wei Chang),廿八日獲判緩刑,得以躲過牢獄之災。對被控的兩項最重分別可判處兩年有期徒刑的罪名坦承不諱,張男獲判緩刑深表感激,預定四月離境。

據了解,當地時間去年十二月卅一日晚間九時三十分,在距離地面約一百五十公尺處的空中維持跨年人潮秩序的新南威爾斯省空警直升機Polair2,來到雪梨北岸米爾森角的布拉菲爾公園上方時,突然遭到來自地面的雷射筆光束照射四次,每次持續三到五秒,一警員臉部被雷射筆光束照到,一度短暫失明。Polair2隨即以攝影機鎖定雷射光束來源,並朝張男打聚光燈。張男隨後遭逮捕,發現他身上有一枝十五公分長的雷射筆。

張男被控危及飛行器安全與公開持有雷射筆的罪名。張男稱雷射筆是從台灣帶來。法庭最後依危及飛行器安全罪名,判處張男有期徒刑三個月,但若支付兩百澳幣(約六千三百七十五台幣)罰款,並遵守十二個月的行為檢點契約,便可立即暫緩執行;公開持有雷射筆的罪名則判刑四個月,但同樣暫緩執行。此外,張男還必須支付法庭費用。

北雪梨地方法院法官史基納表示,張男的行為其實相當危險,但因其並非惡意,加上台灣與澳洲的法規不盡相同,因此有機會獲得緩刑。史基納還說,類似法庭案例過去曾有四件遭起訴,其中三名被告遭判處有期徒刑,兩人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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