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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覓財源 日盯上鉅額靜止戶

中央社/ 2012.02.15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15日專電)為籌募支援311大地震受災企業的資金,日本政府盯上金融機構逾10年無交易紀錄的靜止戶,考慮運用總數近900億日圓的「休眠存款」獲利來支應,但遭到銀行業反對。

日本的金融機構對於存款戶最後交易日、定期存款最後期限屆滿日起算,超過10年未曾交易,且與存款戶又無法取得聯繫的情況下,將此列為「休眠戶頭」,也就是台灣所謂的「靜止戶」。

日本媒體報導,雖然金融機構未公布靜止戶的存款總額,但官方內部資料顯示,2007年到2009年度,銀行每年的「休眠存款」有730億至770億日圓,至於信用金庫(類似台灣的中小企銀)與信用組合(類似台灣的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則約有100億日圓的同類存款。

如果再包括農協(農會)、郵貯銀行(郵局)的話,休眠存款的總金額更高,多到可媲美2012年度政府預算案中編列、擬對中小企業的882億日圓融資。

日本政府官員認為,不要讓這些存款「睡著了」,應善加利用拿來錢滾錢。

今天日本政府相關部會召開「推動成長財政會議」時,就討論到是否善加利用休眠存款,將這些錢用來當作支援311東日本大震災受災企業的援助金。

日本政府發言人、內閣官房長官藤村修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為了讓企業或整體經濟找回活力並進而壯大,需有1筆成長金以充分並順利供應給企業。

藤村表示,善加利用休眠存款是擴大成長金提供的課題之一。供給的對象以在311東日本大震災中受災的企業為首要考量。

但是全國銀行協會卻傳出反對聲浪,認為這種作法將有損金融機關的信用。銀行業者表示,原本是顧客的存款,政府若加以動用,會讓人覺得很怪。

日本的商法規定,銀行的存款距最後1筆交易紀錄超過5年、信用金庫等金融機構的同類存款經過10年的話,存款戶的權利就喪失。

但是金融機構的休眠存款,如果存款戶要求,仍必須支付,每年支付總額約350億日圓,如果扣除這些錢,餘額450億至550億日圓就成了金融機關可以活用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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