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北港農會去年爆發收購公糧量斗縮水風波,引發公糧收購不公爭議。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林鉅鋃提案、糾正行政院農委會。
糾正案文指出,農委會與標準檢驗局合辦「100年農會糧商量斗比對及衡器專案稽查計畫」發現,部分公糧業者承辦公糧經收、保管等業務,卻沒有備妥量斗、水分測定器或未設置地秤。
糾正案文表示,公糧業者沒有備妥必要量衡器,還要輾轉請鄰近地磅業者磅重或向鄰近業者借用度量衡器,費事耗時,徒增公糧收購不必要的流程。農委會沒能積極督管公糧業者備妥應具備的度量衡器,有疏失。
糾正案文指出,標準檢驗局檢查農會及糧商業者,共查核221具量斗,其中4具未標示容積,8具標示容積與實際容積相符,另有83具實際容積大於標示容積(有利農民)、126具實際容積小於標示容積(不利農民)。
糾正案文說,標準檢驗局也檢查衡器287台,合格149台,不合格138台,未檢定有120台,超出法定誤差值有18台,不合格率為48%。標檢局檢查地秤計258台,合格227台,不合格31台,不合格率為12%。
林鉅鋃認為,量斗是測量稻榖容重量的重要器具,容重量檢測結果關係到農民稻穀是否可以被收購,影響農民權益,長期以來,農委會沒能確實督導公糧業者使用標示容積與實際容積相符的量斗,也沒能落實查察,致使公糧業者使用不合格的衡器及地秤,嚴重影響公糧收購業務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