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在台中市某公司擔任生產部經理的日籍男子小林(36歲),上月19日凌晨駕駛白色自小客車行經西屯路、漢口路時,涉嫌撞及騎機車羅姓女子,羅女當場被撞飛起來後落地,手、腳及臀部多處擦、挫傷,小林肇事後未下車即離去,留下一臉驚恐的羅女及掉落現場的後視鏡。
警方據報調閱路口監視器通知小林到案說明,他供稱事故發生後,他將車停路旁,見羅女自行坐起來,意識清楚,好像沒重傷,且因不懂中文,現場又沒翻譯,怕語言上溝通困難,才在車內停留30秒後駕車離去。
警方表示,在日本,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刑責相當重,因此日本民眾非常遵守交通規則,深怕一不小心肇事,可能就被吊銷駕照或判處重刑。
員警也藉機向小林宣導台灣相關法令,表示發生交通事故後應趕快下車協助傷者就醫並報警,不能因不懂中文即駕車逕自離開,否則即涉及刑法185-4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