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近,家家戶戶準備大掃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表示,台灣廢照明光源回收處理量從民國91年的523公噸,成長至100年的5200公噸,回收率已達7成5;廢燈管、燈泡經處理,可再回收玻璃、鋁、鐵、銅、汞、塑膠、螢光粉等資源,甚至還能再製成再生燈管,資源循環利用。
環保署回收基管會提醒,民眾更換燈泡應避免直接旋轉玻璃部分,拆下廢燈管後,應放入新品的紙套或用報紙、氣泡袋包好,再交給清潔隊回收車。
若不慎打破燈泡,環保署建議,民眾應立即關掉空調,打開門窗通風20分鐘再清理,並將碎片用空罐或夾鏈袋密封,以防汞持續逸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