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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盛:補充公告-智盛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0年度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1.16 00:00
一、本公司於民國100年10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台幣10元,發行面額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0年11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52217號函申報生效;並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2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60926號函核准變更發行普通股為23,750,000股,每股面額台幣10元,發行面額總金額新台幣237,500,000元,暨延長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截止日至100年12月30日止。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智盛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CE01030光學儀器製造業3.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4.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5.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6.F401010國際貿易業7.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710,535,000元,分為71,053,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東區東勢里東光路192號3樓之5。(五)公告方式: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93年4月21日訂立,民國100年6月17日第八次修正。(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現金增資新台幣237,500,000元,發行新股23,7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以每股新台幣16元發行。2.發行條件: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2,375,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計21,375,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之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300.83股,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於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3.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4.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條件、發行股數、發行金額暨其他相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面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48,035,000元,計94,803,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原股東繳款日期為民國100年11月28日至100年12月30日,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喪失其權利,並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特定人繳款日期為民國100年12月31日至101年2月1日。(十二)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十三)主辦公開承銷機構:不適用。(十四)代收股款銀行:玉山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及台灣銀行等行庫全省各分行。(十五)存儲股款專戶:玉山銀行光華分行、星展銀行新竹分行。(十六)本次現金增資股款募集完成後,增資股票將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放,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刊印之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公開資訊觀測站。三、茲訂於民國100年11月25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自民國100年11月21日起至100年11月25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民國100年11月18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本次增資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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