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唐榮國小主張,楊師不是故意害謝童死亡,謝童因有中度智障,成年時能否自立不無疑問,希望法院酌減國賠金額。謝母認為,楊師明知人體的頭顱最脆弱,卻故意把謝童反覆壓制在地,前後共五、六次,害謝童頭部撞地致死,校方應負責任。
老師判刑1年 賠償185萬
合議庭參考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認為四歲謝童確因楊師多次推倒、壓制才死亡,校方應負國賠責任;至於楊師已被判刑一年、緩刑四年確定,還須賠償謝母一百八十五萬元。
屏東市唐榮國小校長楊國信指出,法官做出這樣的判決,相信是經過周全考量,校方尊重也接受,也相信大家都不願見到這樣的意外發生,現在學校更加重視學生的安全,也請相關同仁在學生事件處理上,做法要更細膩,考慮的層面也要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