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成:公平會同意本公司與超豐公司結合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4 年前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1/102.公司名稱:力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擬與超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結合乙案,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經核 無限制競爭之疑慮,准予結合。6.因應措施:本公司得自文到之日起依結合申報事項進行結合。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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