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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公布100年第2次抽驗市售素食食品之抽驗結果

中央社/ 2011.12.22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11222 15:10:59)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公布100年第2次抽驗市售素食食品之抽驗結果,共計抽驗32件素食品,抽驗總類有饅頭、麵筋、麵腸、麵輪、素鴨等,檢驗項目為:防腐劑(己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殺菌劑(過氧化氫)、硼砂等,本次抽驗全數符合規定。(抽驗名冊請詳見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ptshb.gov.tw/style/front001/bexfront.php或食品藥物管理局消費者知識服務網http://consumer.fda.gov.tw/ )。

衛生局表示,「苯甲酸」俗稱安息香酸,容易與水蒸氣一起蒸發難溶於水,過量食入

苯甲酸會刺激腸胃道引起胃痛不適症狀。而「己二烯酸」於人體正常的新陳代謝,易被分解為二氧化碳和水排出體外,若過量添加則影響健康。過氧化氫則具有殺菌、漂白之用。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過氧化氫雖是法令規定所許可使用的食品殺菌劑,但因其毒性會造成食用者頭痛、噁心、嘔吐、腹痛、腹瀉和造成皮膚刺激,甚至還會導致腸胃道潰瘍、黏膜發炎等危險。由於過氧化氫的沸點高達152℃,即使將食物煮熟煮沸,過氧化氫仍會殘留存在食物中。因此除不能使用在麵粉製品上,更不可以在食品上檢驗出過氧化氫殘留。民眾在選購食品時,應注意產品是否有不良氣味、色澤是否異常、標示是否完整、是否低溫保存販售,買回後也應即刻儲放於冰箱中。

另外,提供民眾在選購素食產品時參考: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自98年7月1日起,凡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者,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應於包裝上顯著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及「植物五辛素」等字樣,凡「素食可食」之相關字樣將不得使用。 上述相關名詞定義如下:(一)全素或純素:不含植物五辛(蔥、蒜、韭、蕎及興渠)之純植物性食物。(二)蛋素:全素或純素及蛋製品。(三)奶素:全素或純素及奶製品。(四)奶蛋素:全素或純素及奶蛋製品。(五)植物五辛素:植物性之食物。(含奶或蛋者須於內容物名稱內說明)。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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