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爆口角 丟筆刺傷眼判賠320萬
東森新聞/
14 年前
高雄市鳳山國中一名楊姓同學,因為受到吳姓同學言語刺激,在課堂上朝吳姓同學丟原子筆,刺傷對方右眼,導致吳同學右眼視力只剩下0.02,家長告上法院,最後判決楊姓同學的家長得賠償新台幣3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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