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藉升格或合併升格而爭錢,在國家財政困難的情況下,本就難以支應;加上,為免其他縣市原已窘迫的財源遭到排擠,「地制法」規定將來不減少它們既有的分配款,則升格後的縣市如何獲取及是否獲取較為豐厚的財力?必然大有問題,「升格」云云恐落得虛多於實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