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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罪認了兩罪 葉世文認拿錢不認對價

自由時報/ 2014.09.02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桃園八德、林口A7合宜宅等弊案,昨提訊曾擔任營建署長的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葉承認八德合宜宅收賄一千六百萬,並首度坦認「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承認女性友人陳麗玲名下富邦銀行帳戶的三千三百一十七萬餘元,是他先後陸續交給陳麗玲,由於「時間久遠,忘記了」,昨他仍無法向法官說明來源。

陳麗玲戶頭3317萬 無法說明來源

葉世文共被控五項犯罪事實,昨天召開準備庭,葉只承認八德合宜宅案、財產不明兩罪,其餘三罪則不承認。葉雖承認林口A7案收受遠雄四百萬元,但強調是在遠雄得標後才收受,他未向遠雄董事長趙藤雄要求賄款或期約。

新竹眷改案,葉世文說,他去年九月透過白手套、台北科技大學退休教授蔡仁惠,向趙藤雄開口要兩千兩百萬元,但當時他已卸任營建署長三個月,不是職務行為,且開口時也未提及要如何協助遠雄處理竹眷標案的那塊土地。

至於淡海新市鎮案,葉世文批評檢方起訴舉證不明確,無法證明他如何憑藉權勢,恐嚇脅迫興富發建設董事長鄭欽天,使鄭欽天心生何種畏懼,而同意將一品莊以比市價便宜八百一十一萬元的價格,賣給陳麗玲;他又說,鄭欽天是他的好朋友,他不可能強令鄭降價,且興富發的淡海新市鎮都市設計審議會議,一向由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負責主導,他從未插手干涉。

趙藤雄上週開庭時,自爆在林口A7案透過蔡仁惠付了兩次錢,第一次給四百萬,時隔六天,蔡仁惠又跑來說葉世文嫌「不夠」,於是趙藤雄又拿一百萬交給蔡仁惠,公訴檢察官昨也特別針對此新說法,當庭詢問葉世文。

葉世文回答說,A7案他只收蔡仁惠一次錢,收受時未注意金額,四百萬是檢察官在偵訊時告訴他的,他認為應該就是四百萬元。「消失的一百萬」去向目前仍不明,有待中間人蔡仁惠下次開庭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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