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取量夠多才會中毒
東海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蘇正德說,假設有半數國人吃到強冠劣質油,但油炸物大部分油會留在鍋底或包裝袋,平均每人一天吃到約三十三毫克,是平均攝取量的千分之五,一般毒物以ppm(百萬分之一)為單位,很多電視名嘴說餿水油好毒,應拿出數字,「要不然你閉嘴」!
他強調,用餿水油製油違法,但絕不該用「地溝油」形容,「台灣沒有像中國一樣差!別把自己貶到那裡去!」
台北榮民總醫院毒物科主任楊振昌指出,二○一二年香港食品安全局追查中國地溝油,化驗夜市、小吃攤炸過的油,皆未驗出重金屬,部分驗出黃麴毒素和苯芘,也未超標。他強調,油炸物本來就可能致癌、引發心血管疾病。
輔仁大學民生學院院長陳炳輝主張,劣質豬油對人體有沒有危害須經科學化驗和風險評估,無充分科學證據就散播出去,對消費者也不公平。
食藥署食品組長潘志寬說,我國每年油脂市場流通量約八十五萬公噸,強冠一年生產三萬公噸油脂,外界評估危害風險時,應用攝食量去看!
潘志寬還表示,「食用油脂類衛生標準」已訂有銅、汞、砷、鉛等四種重金屬限量規定,若合乎標準不會影響人體健康。
他重申,劣質豬油混充為食用油涉及詐欺,即使對健康不一定有風險,但違法仍應給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