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的「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今年生效,以及2013年初就已開始實施的「海南省沿海邊防治安管理條例」,外界擔憂大陸有意藉此進一步加強控制南海水域,甚至會影響台灣漁民的權益。
陸委會發言人吳美紅9日表示,從去年「海南省沿海邊防治安管理條例」實施以來,我方就從未接受,而且重點是台灣也不曾因此受到任何影響。吳美紅說:『(原音)台灣的船舶在中華民國固有的領土跟水域進行活動,中國大陸跟國際相關各方都應該予以尊重。大陸海南省發布該「條例」之後,在這段時間,事實上我們的船舶還是依照原來的方式在這個水域裡面活動,並沒有依照他們的規定進行相關的檢查。』
檢視「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35條的規定,要求外國人、外國漁船進入海南省管轄水域進行漁業生產或者漁業資源調查活動時,應當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准。
至於「海南省沿海邊防治安管理條例」則明確定義6項非法行為,只要是在海南省管轄海域違反這些規定的外國船舶,公安邊防機關就可依法登臨、檢查、扣押、驅逐,要求停航、改航、返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