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6日,威航ZV252班機於巡航階段發生乘客行動電源冒煙起火事件,空服員雖然在第一時間撲滅,但考量飛安,飛機還是返航。
飛安會今天公布飛航事故調查報告,內容指出,該名乘客是攜帶可能存在內部故障或缺陷的行動電源,才會在充電過程中冒煙起火。
飛安會說,乘客所攜帶的含鋰離子電池行動電源若為非合格認證產品,或曾遭遇碰撞,當乘客於飛航過程中執行充放電,電池芯在放熱化學反應過程中,較有可能誘發電池芯熱失控。
飛安會同時也統計,在事故發生前,光是桃園國際機場,一年就查獲約15萬件托運行李中有含鋰離子電池的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顯示乘客對於鋰離子電池須手提及隨身攜帶規定並不清楚或疏於注意。
飛安會同時建議民航局,對搭機乘客於飛航中使用含鋰離子電池的行動電源充放電的風險問題進行評估,持續瞭解國際間對此一問題可能採取的相關規範,適時增修訂相關法規,以降低可能危害風險。
對此,民航局今天回應,目前國際仍開放旅客在機上使用行動電源,僅中國大陸禁止航程中使用行動電源充電,因此暫時不會有調整,未來會持關注國際動態,評估是否需要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