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苗栗報導
苗栗縣銅鑼鄉第18屆鄉長今日在銅鑼鄉中平集會所辦理交接典禮,在苗栗縣政府副縣長與一級主管、副主管的監交下,由原鄉長李瑞廷將印信交接給代理鄉長黃純德,完成交接儀式。
今日的交接典禮由副縣長鄧桂菊監誓、主計處副處長袁美玲、財政處副處長王淑馨監交,與會的貴賓則包括了縣議員黃芳椿及銅鑼鄉多位代表,在見證代理鄉長黃純德的誓詞及接過印信後,正式完成交接儀式。
鄧副縣長表示,依據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鄉長解職後,將辦理補選事宜並由縣府派員代理,此次指派的代理鄉長黃純德為造橋鄉前鄉長,擁有豐富的地方行政經驗與執政魄力,盼代理期間黃鄉長能盡忠職守,繼續帶領著公所團隊為在地民眾繼續服務、並順利完成補選任務,讓鄉政工作不因此停擺。
鄧副縣長也接著感謝原鄉長李瑞廷對銅鑼鄉這一年兩個月的努力,從「銅鑼鄉公所大樓重建」、「自強路人行道改善」、「朝陽社區中心新建」、「炮仗花環保公園環境改造」等多項工程,到「108年的銅鑼灣客家傳承活動」、「銅鑼鄉民團體意外險預算爭取」,都是讓銅鑼向上提升、向下紮根的建設與活動,也期盼黃純德代理鄉長後的新任團隊,能夠接下重任繼續帶領銅鑼向前衝。
銅鑼鄉第18屆鄉長李瑞廷,在去年年底鄉鎮市長選舉期間,因為競選幹部涉入賄選案,因此被競選對手謝昌年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經過一、二審法院判決確定當選無效,因此解職。李解職後職位由苗栗縣政府依法指派前造橋鄉長黃純德接任代理,直到苗栗縣選委會補選出新任銅鑼鄉長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