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榮獲師鐸獎的退休女教師於2014年遭行兇遇害,劉姓兇手曾被5度判死,不過最高法院卻判決「非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罪」,成為憲判字第8號做成後,死刑改判無期徒刑的首例。其丈夫張介能今(2)日也在立院公聽會上痛喊:「他的無期,其實就是對我們家無期痛苦的宣判」,大法官能否解釋何謂「最嚴重之罪」?立法院長韓國瑜聽聞後也哽咽難過,感嘆「辛苦了」。
曾經拿下師鐸獎的退休女老師陳月妹,10年前遭兇嫌劉志明強盜殺害,當時事件震驚社會,案件纏訟將近10年,連續5次判處死刑,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今年5月更四審判決出爐,全案逆轉,劉志明逃死,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司法院7名大法官將於10月底任期屆滿,立法院今天召開「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公聽會,邀請10位朝野黨團推薦的專家學者出席表達審查意見,並由國會審查小組立委提出問題,交由專家學者綜合答覆。作為在場少數幾位非法學界背景的與會代表,張介能說,很高興國會讓他有機會來參加公聽會,他以一個受害者家屬的身分.提出意見讓大家參考。
張介能悲痛地表示,明天就是他太太遇害10週年,10年前的今天,他太太在高雄最熱鬧的市場買菜,卻直到他下班時都還沒回家,警察建議他最好回去看車內,結果他的妹妹跟妹夫一起找到太太的屍體,就在後座的腳踏板,那一幕他不想多說。
張介能說,經歷這樣的晴天霹靂,感受至今仍難以忘懷,歷經這10年的一審、二審、最高法院第8號釋憲,兇手曾被5次判死,大法官9月20日公布第8號釋憲案後,最高法院兩個禮拜馬上火速判決此案為「非犯罪最嚴重之罪」,並改判犯人無期徒刑,「台灣的無期就是有期(假釋條例),無期其實就是對我們家無期痛苦的宣判。」
「究竟什麼是最嚴重之罪?大法官有沒有辦法解釋?」張介能回憶,判決結果讓他感到非常不平等,對方由法律扶助基金會派了三位辯護人,他卻只有一個辯護律師,雙方發言時間明顯不公平,法律資源的失衡很明顯。
張介能指出,此案是性侵殺人案,從行車紀錄器裡聲音都很明顯,劉志明不斷用鐵槌敲擊他太太頭部,太太隨身攜帶錢包拉鍊被拉開的聲音、零錢散落在車子裡的聲音等,全部都很清晰,但法庭卻一直要他們提出太太被搶2000元的證據,有時候買的東西都不確定多少錢,何況是被搶多少?他真的覺得很不平等。
張介能質疑,人權裡應該包含被害者的人權,但他身為被害人在法庭上卻毫無地位,不僅沒有詰問權與閱卷權,他要講話還要被動等法官,補述書也完全沒有回應,至最高法院法官還在庭上引導被告辯護人「怎麼沒找到2000塊證據?」而這名法官現在還擔任地方法院的院長,不知道中間是否有貓膩。
「美國跟日本都有終身監禁,不知道為何台灣沒有?終身監禁至少還能稍微寬慰被害者遺屬」,張介能說,最高法院5位合議庭法官可以重複審理,不用迴避?性侵、殺人、搶劫可分開審理量刑?強劫汽車但沒開走,就算是搶劫未遂?明明一審是犯罪人記憶最深刻的時候,資料最為明確,卻因犯人翻供,大家就不認了,非常奇怪。
張介能也說,法官一定要全數判死才能通過,但全數同意是否為被合議庭的精神?全數同意判死也不容易,是否違背合議庭的精神?最後他要勉勵台灣司法,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一切的所作所為能審視罪犯的思考,期望台灣司法不要崩潰,大法官清廉崇高的人格專業,是要被萬民所依賴的。
聽完張介能一連串的叩問,韓國瑜感嘆,「辛苦了!真的聽了很感動、很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