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擬放寬出口外匯結匯至100%,豁免名單增南韓日本歐盟
印尼經濟統籌部長 Airlangga Hartarto 11 月 6 日在雅加達對記者說,政府準備把出口外匯結成盧比的上限,由現行的 50% 放寬到最高 100%。他同日另外說明,政府規章 2026 年第 21 號(PP 21/2026)第 18A 條的豁免名單,從 5 個擴到 8 個,新增南韓、日本與歐盟。
重點摘要
- 1政府準備把出口外匯結成盧比的上限由 50% 放寬到最高 100%。
- 2第 18A 條豁免名單由 5 個擴到 8 個,新增南韓、日本與歐盟。
- 3合格礦業出口商須把至少 30% 的外匯置於指定帳戶至少 3 個月。
- 4財政部副部長說,結成盧比的金額下降 37.4%。
以上均據安塔拉通訊社報導,由官員說明;PP 21/2026、財政部長規章與經濟統籌部公告原件尚未取得。
關鍵數字
100%
結匯上限準備放寬至最高
8 個
第 18A 條豁免名單國家與管轄區
37.4%
結成盧比金額降幅
結匯放寬還在準備,要等財政部長規章
Airlangga 說,這是天然資源出口外匯規定(DHE SDA)所依據的政府規章 2023 年第 36 號的第四次修訂。他對記者說:「政府規章第 36 號第四次修訂也在準備放寬外幣結成盧比的規定,這項放寬將允許結匯最高到 100%,而不只是 50%。」
新框架要等財政部長規章定稿才生效,Airlangga 的目標是月底完成。他說,調整的考量是國內對盧比的需求強,特別是企業營運支出。
財政部副部長 Nurkholisoh Ibnu Aman 補充說:「結成盧比的金額已明顯下降 37.4%,外幣留存則增加。」
誰要把外匯留在印尼多久
PP 21/2026 自 6 月 1 日起適用;另一篇安塔拉報導引述央行官員,說規定自 9 月 1 日實施,兩個日期的關係報導沒有說明。非油氣出口商須把 100% 的出口所得置於境內金融體系至少 12 個月,結成盧比的法定上限為 50%。

第 18A 條給合格的礦業出口商較寬的條件:至少 30% 的出口外匯置於指定帳戶,期間至少 3 個月。
三項條件,加上認定方式放寬
擴大名單是 11 月 3 日限縮協調會議的決定。原有名單為美國、加拿大、中國、香港與澳洲,加上南韓、日本與歐盟,共 8 個國家與管轄區。
要適用 30%、3 個月,出口商須同時符合三項:是礦業有限公司(PT);至少有一位股東來自政府指定的國家或管轄區;該股東持有公司至少 10% 股份。
Airlangga 同日還說,政府同意放寬可用這項待遇的出口商認定:直接持股逾 10% 的常設機構(PE)也認列,經最終受益人(UBO)的間接持股結構也認列;採間接持股的公司須向政府揭露股權結構。
名單上沒有台灣。台灣股東持股的礦業 PT 能不能適用,要看股權結構裡有沒有名單內國家的股東,直接或經最終受益人間接達 10% 以上,且須揭露股權結構;這是依上述條件作的推論,原文沒有談到台灣。依報導所述的一般規定,不符合條件的非油氣出口商適用 100%、12 個月。
央行看到外幣流入的早期跡象
印尼央行高級副總裁 Aida S. Budiman 11 月 6 日在雅加達說,留存的出口外匯可存入境內各種金融工具,包括央行管理的工具;存入央行會增加外匯存底。央行已從換匯交易增加看到外幣流入的早期跡象,並預期政府正在定稿的放寬會進一步擴大外匯流動性。她說,政策影響仍在起步階段。
結成盧比的上限現在仍是 50%。Airlangga 給的日期是月底。
常見問題
印尼出口外匯結匯上限會放寬到多少?
據安塔拉通訊社報導,政府準備把出口外匯結成盧比的上限由 50% 放寬到最高 100%,要等財政部長規章定稿才生效,目標月底完成。
印尼出口外匯豁免名單有哪些國家?
據安塔拉通訊社報導,名單擴大後共 8 個國家與管轄區:美國、加拿大、中國、香港、澳洲,以及新增的南韓、日本與歐盟。
印尼礦業出口商怎麼適用外匯留存的特別待遇?
據安塔拉通訊社報導,出口商須是礦業有限公司(PT),且至少有一位來自指定國家或管轄區的股東持股至少 10%;直接持股逾 10% 的常設機構與經最終受益人的間接持股也認列,間接持股的公司須揭露股權結構。
資料來源
本文出自:索引新聞 INDEX News
原文連結:https://news.org.tw/indonesia-dhe-sda-rupiah-conversion-100-percent-exemption-list-korea-japan-eu-2026-11-07/
歡迎分享,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