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危機發生怎麼辦?72小時應變流程一次看

報新聞/數位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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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摘要

  • 【流程】確認事實、先發初步聲明、正式說明、持續更新,四階段應變
  • 【策略】危機溝通理論建議:可預防的過失要道歉補救,不實謠言才否認
  • 【法規】食品有安全疑慮須主動回收並通報,個資外洩須即時通知當事人
品牌危機72小時應變流程
品牌危機72小時應變流程。(圖/報新聞製圖)

報新聞/數位聲譽

產品出問題、員工爭議影片被瘋傳、個資外洩,品牌危機往往在幾小時內就登上社群熱門話題,接著出現在新聞、Google 搜尋結果,最後成為 AI 回答品牌相關問題時引用的內容。危機發生後最初幾天的應對,會長期影響品牌的網路聲譽。本文整理一套 72 小時應變流程,並介紹學界常用的情境危機溝通理論(SCCT)與台灣相關法規。72 小時是編輯部整理的參考框架,不是法定期限;實際節奏應依事件嚴重程度調整,涉及法律責任時請先諮詢律師。

72 小時應變流程

品牌危機應變的四個階段
品牌危機應變的四個階段。(圖/報新聞製圖)

第一階段:發生後最初幾小時,確認事實、成立小組

  • 召集負責人、公關、法務、客服與相關部門,指定一位對外發言人,避免多頭說話。
  • 盡快確認事實:發生了什麼、影響範圍多大、有沒有人受傷或受害、是不是還在擴大。
  • 保存證據與紀錄,包括網路上的貼文截圖、內部紀錄。
  • 判斷是否涉及法定義務,例如食品安全、個資外洩、上市櫃公司重大訊息,依規定通報或公告。

第二階段:第一天內,先發初步聲明

  • 事實還沒完全釐清時,也可以先發布簡短聲明:表示已經知道這件事、正在調查、優先處理受影響的人,並說明何時會再更新。
  • 不要猜測原因、不要推卸責任,也不要在還沒查清楚前斷然否認。
  • 在官網建立專門的說明頁面,社群貼文與新聞稿都連到這一頁,讓所有人看到同一個版本。
  • 客服人員拿到統一的回覆口徑。

第三階段:第二到三天,正式說明與補救

  • 調查有結果後,發布正式說明:原因、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對受影響者的補償或協助方式。
  • 確實是自己的錯,就清楚道歉,並說明如何避免再次發生。
  • 主動提供媒體完整、可查證的資訊,減少錯誤報導。

第四階段:72 小時之後,持續更新與追蹤

  • 在同一個說明頁面持續更新進度,每次更新都標明日期與時間。
  • 改善措施完成後,對外說明成果,讓後續的正確資訊也被報導。
  • 事件平息後,檢查搜尋結果與 AI 回答如何描述這次事件,有錯誤就請來源更正。

回應策略:危機溝通理論怎麼建議

情境危機溝通理論的危機類型與建議策略
情境危機溝通理論的危機類型與建議策略。(圖/報新聞製圖,資料來源Coombs情境危機溝通理論)

美國學者 W. Timothy Coombs 於 2007 年提出的情境危機溝通理論,依外界認為組織要負多少責任,把危機分成三類,並建議對應的回應方式:

  • 受害型:組織本身也是受害者,例如天災、遭人惡意破壞、不實謠言。外界歸咎組織的程度最低。
  • 意外型:組織並非故意,例如技術故障造成的產品問題。外界歸咎程度較低。
  • 可預防型:組織明知有風險或人為疏失造成,例如管理不當、違法行為。外界歸咎程度最高。

對應的策略分成三種:「否認」是否認組織有責任;「淡化」是說明責任或損害有限;「重建」則是提供實質或象徵性的補救並請求原諒。依該理論的建議,受害型危機,以及過去沒有類似事件、原本聲譽也不差的意外型危機,可採取淡化策略;可預防型危機,以及有類似前科或原本聲譽不佳的意外型危機,則應採取重建策略。否認只適用於不實謠言或無理指控。Coombs 也提醒,回應要前後一致,先否認、後道歉的混合做法,會削弱整體效果。

法規要求:這些情況必須通報或通知

食品安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7 條,食品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反者依第 47 條可處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可命歇業、停業或廢止登記。

個資外洩: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2 條,違反規定致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或其他侵害者,應查明後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施行細則第 22 條規定須「即時」通知,可用言詞、書面、電話、簡訊、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內容應包括個資被侵害的事實與已採取的因應措施;通知費用過鉅時,可改用網際網路、新聞媒體等公開方式。常聽到的「72 小時內通報」是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對主管機關的規定,不是台灣個資法的條文。

其他產業另有主管機關的規定,例如上市櫃公司的重大訊息公告,應依各自規範辦理。

網路時代的特別功課:讓正確版本被找到

危機期間,搜尋引擎與 AI 工具會引用當下找得到的資訊。品牌可以:

  • 官網說明頁要好找:標題清楚寫出事件名稱,內容用文字而不是只有圖片,並標明發布與更新時間,方便搜尋引擎與 AI 引用。
  • 附上常見問題:例如「哪些批號受影響」「怎麼退貨」「個資有哪些外洩」,直接回答消費者最想知道的事。
  • 提供媒體可查證的資訊:AI 回答大量引用第三方來源,媒體報導正確,AI 的答案才會正確。
  • 事後檢查:事件平息後,用固定問題查詢 AI 與搜尋結果,確認沒有把已解決的事當成現況。檢查方法可參考〈ChatGPT怎麼描述你的品牌?自己動手查AI的方法〉。

若危機源自不實指控或假評論攻擊,處理方式可參考〈假評論、冒名詐騙怎麼辨識?品牌檢舉管道一次看〉與〈負面新聞、負評排在Google前面怎麼辦?合法處理一次看〉。

平時就該準備的事

危機處理的品質,取決於事前準備。品牌平時可以先決定危機小組名單與聯絡方式、指定發言人、準備聲明的基本格式、整理各類事件的通報義務與窗口,並定期演練。事先想清楚,危機發生時才不會在最關鍵的幾小時手忙腳亂。網路聲譽的整體概念,可參考本系列第一篇〈網路聲譽是什麼?AI搜尋時代 品牌印象怎麼經營〉。

常見問答

Q:事情還沒查清楚,要先發聲明嗎?

A:可以先發簡短的初步聲明,表示已經知道、正在調查、優先處理受影響的人,並說明何時再更新;避免猜測原因、推卸責任或在查清前斷然否認。

Q:品牌危機什麼時候該道歉?

A:依情境危機溝通理論,可預防型危機,以及有類似前科或原本聲譽不佳的意外型危機,應採取道歉與補救的重建策略;否認只適用於不實謠言或無理指控,且回應要前後一致。

Q:個資外洩一定要在 72 小時內通報嗎?

A:72 小時是歐盟 GDPR 對主管機關的通報規定。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2 條與施行細則第 22 條要求查明後「即時」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並說明被侵害的事實與因應措施。

Q:食品出問題,業者有什麼法定義務?

A: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7 條,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地方主管機關;違反者依第 47 條可處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

資訊出處

  • W. Timothy Coombs,Situational Crisis Communication Theory(2007)及相關學術整理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7 條、第 47 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2 條、施行細則第 22 條;法務部相關函釋

圖片來源:報新聞製圖

本文由《報新聞 MEGA NEWS》編輯部綜合學術文獻與相關法規整理,72 小時流程為編輯部整理的參考框架,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專業律師,法規以全國法規資料庫最新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