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議員候選人涉贈行李箱賄選 檢方搜索2處、傳訊14人 20萬元交保

觀傳媒/陳 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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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傳媒宜蘭新聞)【記者陳俊傑/宜蘭報導】2026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進入最後階段,宜蘭地檢署持續加強查察賄選。宜蘭縣第三選區一名張姓縣議員候選人,涉嫌利用村鄰長座談餐會場合,以贈送行李箱方式進行賄選。檢方昨(4)日指揮調查局及警方展開搜索行動,搜索2處所,並傳訊及通知14名相關人士到案。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為張姓候選人涉嫌投票行賄罪嫌重大,諭令以新臺幣2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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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檢署今(5)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本案由檢察官張立言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共同偵辦。檢調掌握張姓縣議員候選人涉嫌假借村鄰長座談餐會名義,透過贈送行李箱等財物方式,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因此依法展開調查。

檢方於11月4日持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2處所搜索,並通知相關人士到案釐清案情。經主任檢察官陳怡龍及檢察官張立言、黃明正、林禹宏漏夜訊問後,認定張姓候選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重大,諭令交保20萬元。

隨著選舉日逐漸接近,宜蘭地檢署近期陸續偵辦多起涉嫌妨害選舉案件。本案涉及候選人疑似利用地方基層人士參與的餐會贈送財物,是否具有影響投票意向的對價關係,將是後續司法調查的重要關鍵。

依相關法律規定,候選人或其相關人士提供財物,是否構成賄選,仍須綜合考量贈送對象、財物價值、行為目的,以及是否與投票權行使具有對價關係等具體事證,不能僅憑贈送物品的行為即逕行認定犯罪。

宜蘭地檢署強調,對於任何以金錢或財物不法介入選舉的案件,將持續秉持查賄無死角、無上限的態度積極偵辦,維護選舉公平性。

檢方同時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賄選情事,可撥打24小時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或透過檢舉賄選QR Code提供線索。檢舉獎金最高可達新臺幣2,000萬元,檢方將依法保護檢舉人身分及相關資料。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目前仍處偵查階段,張姓候選人雖經檢方認定犯罪嫌疑重大並諭令交保,但是否構成投票行賄罪,仍有待後續司法調查及審理認定,應遵守無罪推定原則。

選舉可以競爭,民主不能被收買。如何在選戰激烈之際落實查賄、防杜不法財物介入選舉,同時確保司法程序公正,將是維護地方民主政治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