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教師!台南「教師法律諮詢補助」 每案最高補助2,500元諮詢費
為支持第一線教師依法執行教育職務並減輕校園爭議壓力,台南市政府於今(10)日由教育局長鄭新輝與台南律師公會理事長曾怡靜簽署「教師法律諮詢服務合作備忘錄(MOU)」,市長黃偉哲出席見證,宣布自115學年度起推動「教師法律諮詢補助計畫」,建立教師法律諮詢人才庫,每案最高補助2,500元諮詢費,提供教師法律支援。
黃偉哲表示,教師依法輔導與管教學生,是維護課堂秩序及學生受教權的重要基礎。近年校園管教、親師溝通及陳情調查事件日趨複雜,教師面對行政程序及相關法規,也承受不少壓力。市府繼研訂《台南市國民中小學教師支持暨合理管教全攻略手冊》後,進一步落實行政、心理諮商及法律諮詢3大支持面向,此次與台南律師公會合作,就是希望將專業法律資源導入校園,支持教師依法施教。
市府希望透過專業法律諮詢,讓教師在面對校園爭議時有所依循、安心教學。如因執行職務涉訟,市府也將依相關法令提供司法及費用協助。期盼教師、家長、學生及學校共同建立良好溝通與互信,營造安心的教育環境。
鄭新輝表示,自115年1月12日起,針對匿名、重複或欠缺具體事實的檢舉案件,落實不受理原則;並透過台南市訂定的「教師支持暨合理管教全攻略手冊」,提供合理管教、陳情事件分流及校內調和等指引。這次再加入法律諮詢機制,協助面臨正式陳情或調查程序的教師獲得專業支持。
曾怡靜表示,公會將遴選具教育法、行政法及校園性平法制等專長的律師,建立「教師法律諮詢人才庫」,針對教師權益、合理管教、親師溝通及行政程序等問題提供諮詢。
教育局說明,補助對象為市屬公立高中以下正式教師及聘任3個月以上的代理(課)教師。教師因執行職務面臨正式陳情、檢舉、校事會議或校園性別事件調查等程序,可自行預約人才庫律師,每案最高補助2,500元;非人才庫律師最高補助1,500元,每人每年原則補助1次,協助教師面對相關法律及調查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