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鄭朝方告圓方前負責人踢鐵板 「土地分管協議書」成法院判決關鍵

上報/沈粲家
37 分鐘前

民進黨新竹縣長候選人鄭朝方家族捲入「至善莊園」開發案土地糾紛,遭控單方面毀約「一地兩賣」,雙方對簿公堂互槓。據掌握,鄭朝方於2023年控告「至善莊園」開發商圓方公司前負責人徐翊銘背信罪,稱徐擅自出租地主劉文漢及他名下土地;不過,徐當庭提出鄭家與劉簽訂的「土地分管協議書」,除佐證鄭、劉2家土地所有權劃分及分潤機制,並聲請傳喚負責擬訂租賃契約的賴姓地政士作證,證稱當初鄭永金及劉文漢同意全權交由徐出租土地,獲法院採信判決鄭朝方敗訴。

 

至善莊園土地案再爆內幕 爆料者稱鄭永金握6919坪權利

 

《上報》日前獨家揭露鄭朝方家族持有「至善莊園」前瞻特區山坡地住宅開發案交通要地,不僅捲入「一地兩賣」契約風暴,登記為農牧用地的3437餘坪土地最終成交價格更高達每坪8.9萬元,比鄰近農牧用地售價高出47倍。爆料者近日再度出面指控,鄭家「掌門人」、前新竹縣議長鄭永金曾與手握3.3萬坪開發案用地的大地主劉文漢簽下「土地權利暨分管協議書」,將劉名下面積44%、約6919餘坪土地權利收入囊中,賣地分潤上看2.4億。

 

爆料者指出,協議書最初使用目的,是已經跟劉文漢簽約購地的圓方公司要將這塊土地拿去貸款,為了確認土地權利範圍,鄭永金和劉文漢在2015年5月8日簽下土地分管協議書。2016年12月,圓方公司在鄭永金、劉文漢共同擔任保證人的情況下,將這塊1.5萬坪丙種建築用地中的7199餘坪土地作為抵押,向陽信銀行貸款1億元作為周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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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莊園土地案疑雲再起,7199坪土地抵押陽信,圓方貸款1億元。(讀者提供)

鄭朝方控圓方前負責人背信 兩度判決皆敗訴

 

然而,這份協議書第二次登場,竟是原本存有開發合作關係的圓方公司和鄭朝方雙方對簿公堂時。爆料者表示,鄭朝方在2022年控告圓方公司前負責人徐翊銘《刑法》第342條背信罪,稱徐在未經他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出租他名下的地號687、687-1土地,以及劉文漢名下的地號573、575、576、668、673、677土地。鄭的委任律師甚至在庭訊中坦承,劉名下的土地曾與鄭永金簽訂分管協議書,因此主張徐在出租該地前應向鄭家盡告知義務。

 

 

圖說

至善莊園土地案再揭,地政士出庭證稱鄭、劉同意徐翊銘全權出租。(讀者提供)

爆料者說,徐翊銘在法庭上提出土地權利分管協議書,說明劉家與鄭家土地所有權劃分與分潤機制,並聲請傳喚當時負責製作土地租賃契約的賴姓地政士,還原當初要出租土地之前,鄭、劉跟徐齊聚在劉家商討貸款和租金撥款細節。賴姓地政士證稱,鄭永金及劉文漢同意把土地出租全權交由徐翊銘負責,租金要怎麼計算也沒有意見。

 

對此,台北地院2025年5月6日作出判決,採信土地權利暨分管協議書和賴姓地政士證詞,裁定徐翊銘無罪,鄭朝方不服判決,進而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今年1月13日,高等法院判決鄭朝方所提事證並不能證明徐翊銘涉及背信,引用賴姓地政士證詞作為判決查證,駁回鄭朝方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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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就104年5月8日「土地權利暨分管協議書」影本進行提示與詢問。(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