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潘孟安住豪宅挨告判賠30萬 王鴻薇轟判決矛盾:繼續上訴
上報/上報快訊/王晨芝
1 小時前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日前爆料,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擔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期間,曾入住力麗集團旗下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長楊宗名下、位於萬華的5000萬元豪宅「力麒御品」,遭潘提告後一審判賠30萬元,並須移除部分影片、不得再散布。王鴻薇今(1日)批評判決自相矛盾,質疑受到潘孟安壓力,表態將繼續上訴。
判賠30萬仍免刪影片 批判決「兩邊各打五十大板」
王鴻薇表示,對更一審判決結果感到遺憾,尤其法院一方面判她賠償,另一方面卻免除移除貼文及影片的要求,形同「兩邊各打五十大板」。她質疑,判決顯然仍受到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的壓力。為維護公共利益及言論自由,且政治人物本就應接受公眾檢驗,因此決定繼續上訴。
王鴻薇指出,本案先前經最高法院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時,已提及她發言前曾查證潘孟安在該處居住一段時間,而房屋所有權人則為力能公司董事長、天方公司法人代表楊宗;天方公司於2021年取得發電業經營許可,並在屏東縣林邊開發地面型太陽能案場。
她表示,當時記者會所提出的內容,是以相關調查及查證結果為基礎,再延伸對潘孟安居住該房屋一事提出質疑與評論。王鴻薇認為,過去不少類似案件基於公共利益,以及政治人物應受公評等理由判決不罰,如今法院既然免除她移除相關貼文的義務,顯示相關事件仍具有公共討論空間,卻又判她賠償,讓她質疑判決存在矛盾。
舉2判決反擊 質疑潘孟安豪宅案「司法雙標」
王鴻薇接著舉民進黨立委王義川為例,指王義川去年10月曾在節目談及「假議題操作四步驟」,提到「丟出假議題、製作哏圖、讓對方澄清、再拿澄清打一次」等操作方式。不過,士林地院認為相關發言主軸是在討論「假議題的操作手法」,不符合「散布謠言」要件,因此裁定不罰。
此外,王鴻薇也提到,雲豹能源前董事長賴勁麟先前不滿時任立委黃國昌公開批評他是「綠能貪腐集團」核心首腦並「大賺黑心錢」,因此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最終遭法院判決敗訴。法院當時認為,綠能政策涉及公眾利益,賴勁麟身為指標性綠能企業董事長,其政治背景及企業獲利是否合理,屬於可受公評的政治及公共議題,黃國昌相關言論則屬政治監督與評論範疇。
王鴻薇據此質疑,同樣涉及綠能產業及政治人物,潘孟安居住綠能公司董事長名下房產一事,為何不能被視為涉及「重大公益」的公共議題,並批評司法存在雙重標準。
王鴻薇最後痛批,若司法權受到執政意志影響,甚至被執政黨利用判決打擊異己、恫嚇民主監督,傷害的不只是司法公信力,更可能動搖憲政根基。她強調自己不會因此退縮,「在野監察不會倒下」,將持續提出上訴,爭取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