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對國寶潑油 台灣政府不能再裝傻

匯流新聞網/匯流筆陣
11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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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延宏/亞洲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奈良藥師寺國寶「佛足石」遭台灣旅客潑灑液體的事件,震驚台日社會。根據日方調查,涉案者疑將含甘油液體灑於文物表面,並稱是出於「感動」與「祈禱」。然而,感動不是任意觸碰、塗抹甚至改變文物狀態的通行證;信仰更不應成為侵害文化資產的藉口。即使涉案者最終身分與外界所傳藝人是否一致,仍待司法程序確認,但此案已足以提醒台灣:國寶不是觀光客的私人祭壇,更不是情緒表演的舞台。

文化資產之所以珍貴,不只因其年代久遠,而是其承載歷史記憶、宗教意義與人類共同遺產。任何一滴油、一層化學物質,都可能滲入石材孔隙、造成難以逆轉的損害。日本對文化財的保護並非「小題大作」:涉嫌污損或毀損重要文化財,依法最高可處5年徒刑或100萬日圓罰金。這樣的制度訊息十分清楚:對文物的破壞,不論動機多麼自以為良善,都必須承擔實質且嚴正的後果。

問題是,台灣政府面對國人海外失序行為,往往只在新聞熱度最高時表示「尊重當地法律」,之後便不見具體作為。這種被動姿態不足以保護台灣的國際形象,也無法阻止下一宗事件。外交部、文化部、觀光署與教育體系應共同建立常態化宣導:在護照申辦、出入境資訊、旅行社行前說明、校園教育與駐外館處平台,明確告知國人各國對文物觸摸、獻祭、拍攝及破壞行為的禁令與刑責。

更重要的是,政府不應把文化素養當成私人教養問題而置身事外。應建立海外重大失序事件的通報、法律協助與公共教育機制;對於已造成國際聲譽損害的案件,則應主動向受害國與受害機構表達關切,並提出後續防範方案。這不是討好日本,而是國家對自己國民行為與文化責任的基本態度。

台灣自許為重視民主、文明與國際合作的社會,就必須以行動證明:我們尊重別人的歷史,也懂得約束自己的行為。對國寶潑油,不能被包裝成個人信仰,更不能被政府以沉默帶過。該究責就究責,該教育就教育;台灣不能裝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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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翻攝藥師寺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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