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麥寮鄉民代會主席強收保護費逃稅 雲檢組織犯罪起訴求重刑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雲林縣麥寮鄉民代表會韓姓主席身為民意代表,卻組暴力集團橫行鄉里,不但涉嫌以服務處為據點,招募人馬組成暴力犯罪集團,鎖定麥寮、橋頭地區土尾業者,強索「照水費」、「洗路費」,還以假發票逃漏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2600餘萬元,雲林地檢署偵查後,今(25)日依組織犯罪、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取財及修正前稅捐稽徵法、偽文等起訴韓男等26人,並對韓男求處20年徒刑。
檢方起訴指出,韓男是現任雲林縣麥寮鄉民代表會主席,自111年間起,以其位於麥寮鄉之服務處為據點,招募張男、黃男擔任幹部,並邀集邱男等多名成員,組成具有持續性、牟利性之結構性暴力犯罪集團。
這個集團以整合麥寮、橋頭地區土尾業者為由,要求土尾業者在麥寮、橋頭等地填土,必須事先將回填地點、收料時間告知邱姓集團成員,否則無法施工,再指派4名成員等人前往照水(把風),由黃男每週向土尾業者收取每日3000元至 6000 元不等之「照水費」(把風費)或「洗路費」作為保護費,若業者拒絕繳納, 組織成員即以圍場、攔車等施強暴脅迫或抽走怪手鑰匙等強制手段阻礙施工,致使土尾業者心生畏懼,於112年4月至8月期間,陸續交付財物,被害業者多達 8家,總計不法所得達112萬7000元。
該集團張姓成員於112年3月30日凌晨與土尾業者即林姓司機發生行車糾紛,張男竟糾集十餘人聚集在雲林縣台西鄉某處,持磚塊砸毀林姓司機之曳引車,致生公眾往來危險。
之後韓男更恫嚇麥寮、橋頭地區之土尾業者,若林姓司機不出面道歉,與其合作的土尾業者砂石車均不得進入麥寮、橋頭地區作業,林姓司機被迫於同年4月間某日至服務處道歉時,仍遭組織成員暴力毆打成傷。
韓男因不滿其關注之某國中棒球選手遭高雄市某高職棒球教練挖角,竟致電表達不滿,並恐嚇該教練「我看一次打一次」,使該教練心生畏懼。另警方於113年7月16日,持搜索票在該集團張姓成員位於虎尾鎮住處扣得具殺傷力之制式子彈60顆。
韓男並是址設雲林縣麥寮鄉的某公司負責人,陳女及王女分別係該公司之財務長及會計,於107年、111年至113年7月為警查獲時止,陸續取得8家公司營業人共137張不實發票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方式使韓男經營的達公司所申報107年8至12月、111年2月至113年6月之營業稅,得以逃漏共732萬3520元,逃漏107、111、112年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合計達2656萬6227元。
檢察官除依法起訴不法集團26名成員,更審酌被告韓男身為民意代表,不思以身作則、守護地方、監督環境破壞,竟組成暴力集團橫行鄉里,更看準廢土業者 不敢報案之心態,公然強索保護費,視法治於無物,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及法治精神,建請就被告韓男所為,從重合併處有期徒刑20年,被告張男、黃男則合併處有期徒刑15年,其餘成員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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