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雲林縣警察局啟動修復 未來將轉身「縣史館」
記者陳致愷/雲林報導
「原雲林縣警察局」今天舉行修復再利用工程開工典禮/翻攝照片見證雲林設縣、警政制度與地方治理變遷的「原雲林縣警察局」,今天(24日)舉行修復再利用工程開工典禮。縣長張麗善表示,本建築修復完工後將做為「雲林縣史館」,透過常設展、特展、文獻及數位典藏等功能,保存雲林歷史記憶,成為縣民認識地方發展的重要文化場域。
開工典禮由縣長張麗善主持,副縣長陳璧君、立委張嘉郡、斗六市長林聖爵、縣議員賴淑娞、縣警察局長黃富村、文化觀光處長謝明璇及地方人士共同見證歷史建築啟動新生。
張麗善表示,雲林縣於民國39年10月25日正式成立,同步成立縣警察局,現有前棟建築於同年12月完成,歷經縣警察局及斗六分局使用,見證雲林地方治理與警政發展。隨著警察機關陸續遷入新廳舍,建築完成階段性任務,縣府自籌4650萬元推動修復,延續歷史建築的文化價值。
張麗善指出,工程將秉持「修舊如舊、最少干預」原則,兼顧歷史風貌、建築安全與未來使用需求,預計117年2月完工。未來縣史館將展示雲林縣政發展、地方歷史與文化資產,並結合《雲林縣志》編纂成果,提供文史研究、教育推廣及文化交流使用。
文化觀光處長謝明璇表示,原縣警察局於108年登錄為歷史建築,修復重點不僅是改善建築,更要保存原有空間格局、材料工法及歷史痕跡。工程完成後,將串聯行啟紀念館、雲林縣記者之家及雲中街警察宿舍群,形成斗六舊城文化網絡,帶動文化資產活化。
監造單位建築師陳柏宏表示,本案將保存前棟磚造、木構造所呈現的戰後官署建築特色,並修復入口車寄、外牆洗石子、木製門窗及窗台等細節;同時進行結構、屋頂屋瓦、門窗外牆等修復,更新水電、消防及無障礙設施,兼顧歷史風貌與建築安全。
張麗善表示,未來將結合地方社區、文史工作者及斗六市公所推動周邊空間活化,讓縣史館成為認識雲林歷史的重要窗口,串聯舊城文化資產,讓珍貴文化記憶走進縣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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