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雲林縣警察局啟動修復 未來打造縣史館串聯斗六舊城文化

台灣新聞網/
1 天前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婉愉/雲林報導】見證雲林設縣、警政制度及地方治理發展的「原雲林縣警察局」,今(24)日舉行修復再利用工程開工典禮。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這座歷史建築修復完成後,將規劃作為「雲林縣史館」,透過常設展、特展、文獻及數位典藏等功能,保存雲林地方歷史記憶,並成為縣民認識雲林發展的重要文化場域。
 開工典禮由雲林縣長張麗善主持,副縣長陳璧君、立委張嘉郡、斗六市長林聖爵、縣議員賴淑娞、縣警察局長黃富村、文化觀光處長謝明璇及地方人士共同出席,見證歷史建築展開修復新生。
 張麗善表示,雲林縣於民國39年10月25日正式成立,同步成立縣警察局,現存前棟建築則於同年12月完工,後續曾作為縣警察局及斗六分局使用,長期見證雲林地方治理與警政制度的變遷。隨著警察機關陸續遷入新廳舍,建築完成階段性任務,縣府因此投入自籌經費4,650萬元推動修復再利用。
 張麗善指出,本案修復將秉持「修舊如舊、最少干預」原則,在保存歷史風貌的同時兼顧結構安全及未來使用需求,預計民國117年2月完工。未來縣史館將展示雲林縣政發展、地方歷史及文化資產,並結合《雲林縣志》編纂成果,提供文史研究、教育推廣及文化交流等功能。
 雲林縣政府表示,近年持續推動文化資產保存,自108年起已新增20處古蹟及歷史建築、36項無形文化資產,並認定12位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者;有形文化資產修復工程共推動55件,其中34件已完成、21件持續進行,預計今年底完成40件,逐步建構雲林完整的文化資產保存網絡。
 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長謝明璇表示,原縣警察局於108年登錄為歷史建築,本次修復不只是改善建築本體,更重要的是保存原有空間格局、材料工法及歷史痕跡。工程完成後,將進一步串聯行啟紀念館、雲林縣記者之家及雲中街警察宿舍群,形成斗六舊城文化資產網絡,發揮群聚效益,帶動歷史建築活化再利用。
 監造建築師陳柏宏指出,本案將保留前棟磚造及木構造所呈現的戰後官署建築特色,修復入口車寄、外牆洗石子、木製門窗及窗台等建築細節,並針對結構、屋頂屋瓦、門窗及外牆進行修復,同時更新水電、消防及無障礙設施,讓歷史風貌保存與現代使用安全取得平衡。
 張麗善強調,未來縣府也將結合地方社區、文史工作者及斗六市公所,推動周邊空間活化與文化資源整合,讓縣史館不只是保存歷史的建築,更成為認識雲林、理解地方發展的重要窗口。透過文化資產串聯,讓斗六舊城歷史場域重新走入縣民生活,也讓雲林珍貴的地方記憶持續傳承。